我国公民法治意识培育路径

发布日期:2016-07-04 13:04:19.0 更新日期:2019-09-18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转引自法制日报——法制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时,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推进依法治国重在培育公民法治信仰,使全体公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标志着法治建设将呈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将会出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新常态。法治新常态需要新的心态、新的姿态和新的行为样态,其关键在于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在整个社会建立起人人懂法、人人讲法、人人守法的新常态。

建设完备法律体系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也是增强公民法治意识的前提。国家的善治需要良法,法治意识的形成也需要良法。越是强调法治,越是需要设立更高质量的法律。目前,人们对法律的要求也不再满足于立法阶段,人们需要的是在已有法律基础之上更有实效性、更有针对性、更能解决问题的良善之法。这就要求设立的法律法规要反映人们的意愿和客观实际,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做到开门立法,健全沟通机制,拓展参与途径。比如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集民意、民智,使公众有更多的机会发表看法,增强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对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不言而喻。同时,形成的良善之法又是人们行为的准则规范,能更好的指导人们培养符合法治社会要求的法治意识。

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全面实施普法教育规划,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健全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制度。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宪法和法律的专题学习。全面施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建立干部网络学法和考试平台。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网站、媒体法治专栏等普法平台的作用,打造普法教育品牌。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广法治大讲堂等成功经验、印发常用法律法规到户等形式,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加强法治宣传工作者协会、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等公益组织建设。选聘优秀政法干部和律师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组织村()民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用法活动,培育全社会对法律的遵从和信仰。各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法制宣传月、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明确规划源头普法工程建设,实施机制创新,推进落实成效明显。大力推进宪法法律六进活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媒体(平面、影视、网络)法治宣传形成合力,运行到位。健全完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健全支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与推广的机制。建立健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能力提升定期培训、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失职渎职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立健全独立的第三方参与法治建设评估的机制。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把法治提升为城市精神的重要内涵和市民的行为准则,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激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制定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建设一批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长廊,培育命名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创建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营造浓厚的市民法治生活氛围。依托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镇、街道)和村(社区)法治文化公共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举办法治城市论坛和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加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演和展示工作,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导力,逐步形成具有国家和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构建以法治县(市、区)创建为主体,以法治行业、法治单位创建为支撑,以基层法治创建为基础的法治创建体系。健全完善法治创建活动考评标准和考核办法,定期进行命名表彰。有序衔接社会组织自治章程、乡规民约、社区自治约定、家规等社会规范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引导、支持、规范、完善社会规范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基层社区、家庭参与法治(城市、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机制。提高公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养成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适时抽样考核辖区千分之一人口尊法、护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状况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推进道德体系建设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两者都有其独特地位和功能,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应该相互结合,统一发挥作用。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而要树立信仰,就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时期,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法治、德治两手抓”,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公民法治意识工作能否搞好,事关党和国家关于依法治国这一治国理政基本方略能否贯彻落实,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能否取得新发展、新成果、新突破。因此,在法治新常态下,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增强我国公民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全新的法治时代,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