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改革切入点:力改分配制度

发布日期:2007-09-12 10:04:24.0 更新日期:2020-12-21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王康日

配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一轮改革已经启动,其切入点应该放在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上。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分配方式出现的问题还应从生产方式上解决。改革现有收入分配制度, 关键是要坚持真正的市场化道路, 把生产领域资源配置的权力还给市场。
 

  分配领域的问题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中的一大难点热点问题。在生产力从不发达状态向逐渐发达状态过渡的进程中,社会的注意力会有一段时间从财富的生产转向财富的分配。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财富的生产是第一位的,生产决定分配,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决定收入的分配方式;但是,财富的分配会对财富生产产生反作用,甚至由分配而起的社会冲突会对社会生产演进的连续性造成严重的危害,或延缓、或中断、或倒退。财富的分配在一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经济理论对于分配问题的研究也早就给予了很大的关注,从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历程也可以看出这一点。经济学的奠基之作,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其中心任务是弄清楚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以达到富国裕民的目的。斯密认为增进国民财富的最大原因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就是要加强分工和增加劳动力。斯密构造的是一个乐观模型,强调的是利益和谐的普遍繁荣。然而,他的继承者,尤其是马尔萨斯、李嘉图和穆勒着重于财富创造和利益协调,转而强调的是财富分配和利益冲突;将注意力转向强调财富是由谁创造的,应该如何分配。

  弗兰茨·奥本海默(Franz Oppenheimer)在其名著《国家》一书中,提出了仅有的两种获取财富的途径:一条途径是商品或服务的生产以及自愿交换别人生产的商品或服务。这种方式就是自由市场的方式,奥本海默将其称之为通向富裕的“经济方式”;另一条途径则规避了生产和交换的必要性,是某个人或某些人通过暴力攫取他人的产品。这种通过剥夺他人成果以实现财富积累的方式,被奥本海默称为“政治方式”。其实还有第三种获取财富的方式,即政治方式和经济方式的混合式。也就是说,这部分人提供自己的商品和服务,通过市场交换来获取自己所需的商品和服务。但是通过交换,他们所获得的价值远远超过自己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价值,类似于商人的贱买贵卖,只不过他们并不承担商人所承担的各种风险,而商人从价差中获取的收益则是对他们所甘冒风险的一种补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部分人所从事的交换属于不等价交换。

  那么,这部分人为什么能够从事有利于他们的不等价交换呢?能够无风险地获取更多的财富呢?因为他们拥有某种权力,尽管这种权力不能保证他们无偿地从他人那里夺取商品和服务,但能够保证他们可以远远高于市场均衡的价格出售他们的商品和服务,换句话说,就是他们能够以远远低于市场均衡的价格从他人那里交换到商品和服务。他们所拥有的这种权力是什么?就是政府赋予他们的垄断性权力。通过市场竞争而自然形成的垄断性,具有其合理性,因为这种垄断性只能是暂时的,只要市场是自由开放的,这种垄断性便不能持久,即使持久也是以增加消费者剩余为前提,消费者从中获取了更多的效用。即便如此,也往往遭人非议,如微软的操作系统。通过政府授权而形成的垄断性,往往是以某种冠冕堂皇的“公共性”理由,诸如为了全体选民的福利或国家利益而不得不实行垄断等等。但是结果却是,垄断性的大部分收益落入了一部分人的腰包。

  我国当前分配领域中最大的问题是收入差距过大,而导致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得到政府授权的垄断性行业收入过高。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最高行业人均工资水平是最低行业的2.63倍,2005年则扩大到4.88倍,绝对差距则从8436元扩大到32249元。这些差距综合到反映全社会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中,就使得其大大超过0.4。而0.4是经济学用来计算社会可以容忍的收入差距的极大值,超过这一界限,则容易产生社会动荡。更何况,这些名义工资差距并不是全部收入水平差距的真实反映,一些垄断性行业大量的非货币性收入,使得社会对收入差距的直接感受远非统计数据所能反映。

  可以说,分配领域的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这决不是危言耸听。需要指出的是,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垄断,在我国还并不很多,而就目前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来说,这种经过市场残酷竞争洗礼的、自发形成的垄断,应当予以默许甚至支持,而不是学究式地采用反垄断法给予制裁,因为这种垄断在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的现实情况下,有利于国内企业有力地参与国际竞争。但如果是通过政府授权的形式而形成的垄断,则需要重新考虑这种垄断形式是否真正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出台的《反垄断法》所关注的重点应该是由附着于政府权力而形成的垄断。

  我们认为,配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一轮改革已经启动,其切入点应该放在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上。解铃还须系铃人,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分配方式出现的问题还应从生产方式上解决。改革现有收入分配制度, 关键是要坚持真正的市场化道路, 把生产领域资源配置的权力还给市场,尽可能扩大民间资源占有率, 将垄断资源所有权分散化, 形成多元化的市场格局,最终形成由政府二次分配形式参与其中的以市场化分配为主导的公正的分配格局。(中央党校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杨英杰/上海证券报)